精神文明建设

   紧紧围绕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加大“三大创建”(创建文明小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行业)工作力度,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一是以“四争当一告别”(争当文明小区、文明楼院、文明家庭、文明个人,向不文明的行为告别)活动为载体,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。制定了《创建文明社区实施方案》和“文明市民标准”。广泛宣传了铁西区繁荣街道办事处的“街风”,铁东区公务员安居小区同心楼的楼风等一大批社区建设典型经验。全市已有2个城区申报省级社区建设承范区,涌现出国家级青年文明社区2个、省级青年文明社区6个和市级青年文明社区23个。二是以城乡共建为龙头,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。选择市、县两级892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与农村村镇结成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对子,结对覆盖面达到75%,结对总数是全省其他城市总和的2倍。海城西柳镇被评为全国文明小城镇承范点,海城南台镇、眼岩满族自治县阳岩镇被列为全省文明小城镇示范点。三是以出租车行业为突破口,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。制定下发了《鞍山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方案》和《“塑造鞍山新形象、争当文明出租车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召开了“塑造鞍山新形象、争当文明出租车”活动暨创建文明行业动员大会,推出100台文明示范车。推出了汤岗子理疗医院等25家单位为全市行风建设示范点。广泛宣传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、市气象局、市中心医院等单位行风建设经验,市气象局被确定为全国气象部门文明承范单位。四是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标,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。制定出台了《鞍山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》和《关于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》。紧紧围绕实践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基本道德规范,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。确立了“鞍山在我心中,我为鞍山奉献、鞍山为我自豪”的鞍山人精神;颁布实施了《鞍山市民句不”行为规范》、《鞍山市民交通行为公约》和《鞍山市民文明用语》;编写了《鞍山人精神教育读本》、《鞍山市民文明规范折页》;组织15名学雷锋先进典型向全市市民发出了“学雷锋、树新风、争做文明市民”倡议书,百名出租车司机向全市出租车行业发出“塑造鞍山新形象、争当文明出租车”的倡议书和30名大中小学生向全市40万学生发出了“塑造鞍山新形象、争当文明学生”倡议书;广泛开展了“希望工程”、“志愿者”、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、“保护生态环境、倡导文明新风”和“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”活动等各种公益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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